2009年5月5日 星期二

社區成長課程招生

為了活絡社區,協會特邀請名師於本社區活動中心2樓開辦
社區成長課程,邀請社區居民共同參加。本班課程滿十五人開班
班別 上課時間 次數
書法班 每周二間1900-2100 十週
親子捏塑班 周五晚間1900-2100 十週
魔術班 周四晚間1900-2100 十週
合唱班 周一晚間1900-2100 十週
課程收費標準
社區民眾 80*10周=800
協會會員 60*10周=600
社區志工 20*10周=200
單親家庭及弱勢家庭免費

福興社區發展協會成長課程報名表
完成後請送至里辦公處或五權南路175號9樓之6
姓名 性別
報名班別
身份證字 號
聯絡電話
生日
地址 市  區    路/街  段  巷  弄  號  樓
網路報名email:mawen928@gmail.com
福興社區發展協會敬邀 聯絡電話04-22630767 總幹事馬駿逸

2009年5月4日 星期一

98年母親節感恩媽媽親子活動

程98年母親節感恩媽媽親子活動序表
0509(六)上五9點一定要來喔
地點:福興社區活動中心
0900—0930 報到 相見歡
0930---0940 理事長 里長 致詞
0940---0950 輕鬆一下(團康)
0950---1020 有獎徵答 VCR收視
1020---1120 親子DIY感恩卡製作
1120---1150 溫馨時刻 才藝表演娛親心
1150---1155 大合唱(母親真偉大)
1155---1200 五分鐘作環保
歡迎親子一起報名參加
請準備小剪刀彩色筆

2009年4月18日 星期六

五屆三次理監事會議成果








提案一:提案辦理社區刊物福興社區報工作任務研討。
決 議:
一、本案於九月份再次呈報爭取補助。
二、本案創刊總編輯由曾春燕理事擔任,負責美編與排版。
三、印刷部分由理事長負責。
四、各理監事請蒐集資料附電子檔於0531前交曾春燕理事處理。
五、本案目前尚無經費,請先行以稿源處理為優先。
提案二:提案本會理監事工作執掌研討案。
決 議:本案通過
提案三:提案社區志工隊工作規劃研討。
決 議:
一、社區志工隊隊名訂為福興志工隊
二、社區志工隊隊長請許宗立先生擔任。
三、相關工作任務另行依據市政府規定制定。
提案四:社區發展協會圖騰研討。
決 議:本案先由各理監事蒐集圖騰或創作,延會再審。
提案五:端午節辦理敬老包粽子活動。
決 議:本案通過除公所補助1萬6000元協會支援3 千200元,
不足餘額由里長負擔
提案六:母親節辦理烤肉活動。
決議:
一、為響應政府節能減碳措施,本案改為舉辦母親節親子活動(11票通過)。
二、活動請王淑娟監事策劃執行。





2009年4月5日 星期日

98親子捏塑活動
























































這一天98年4月4日我們—福興社區發展協會舉辦了社區發展協會第五屆工作同仁第一次活動婦幼節親子捏塑原本在活動設計時忽略了今天是清明節,許多家庭都要去掃墓讓主辦單位的我們一直擔心沒有社區民眾參加所以執行前我們還到學校發文宣傳單,邀請小朋友來參加可是不到8點就有小朋友到先場報名,讓們深感意外。由於先到的小朋友可以獲得理事長劉祐誠先生為小朋友精心準備的兒童禮物,所以有些小朋友很早就來到現場領取小禮物和準備捏塑自己的陶土創作。0830活動準時開始,首先是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劉祐誠先生致詞,理事長表示:在這一塊我們共同生活的土地上,我們希望社區變的更有陽光、更有活力小朋友又是我們將來的希望,所以希望藉著社區活動的推展讓社區活絡起來,希望社區的朋友,與我們一起共同為我們的小朋友及社區打拼努力。緊接著在工作同仁的分配材料後,美麗的秀慧老師開始教導小朋友認識陶土再將陶土捏塑、揉動後運用小工具將捏好的形狀黏附在工作板上晾乾後就形成了一付精美的作品,期間里長賴宗義先生協同夫人齊赴現場,雖然里長婉拒了致詞,但里長親自陪同小朋友一起捏塑陶土,充分顯示里內大家長平和親民的氣質。接著再由仙羽老師教導小朋友製作造型氣球,看著許多小朋友在製作過程中害怕氣球爆炸的表情,與不間時夾雜著氣球捏爆的音聲傳來,最後小朋友終於帶著製作完成的氣球花冠,手拿汽球寶劍展現出大俠或女俠英姿,讓活動在笑聲與成就中劃下落幕。今天的活動參加的民眾與工作人員共計92人,對我們福興社區發展協會第五屆工作同仁是一種鼓舞,同時今天98年0404對我們協會第五屆工作同仁是個重要的日子,不是因為我們主辦了活動,是因為我們已經跨出了第一步,一粒種子在前人的灌溉下,今天終於開始萌芽了,在劉理事長祐誠先生領導下、在里長賴宗義先生的指導中,發展協會啟動了,未來每一個月發展協會同仁都會努力推出活動、請社區居民拭目以待後記今天非常感謝我們社區協會的理事陳昌富全程協助還有李晉陞、蔡樹德、陳素凡等理事的協助以及國光社區蔡志文先生夫婦帶領子女全程協助我們,並不時給我們指導讓我們的活動進行的非常順遂,最後要感謝我的內人秀恵在氣餒時給我的鼓舞與支持,還有我的女兒們凌晨0240從臺北搭車下來協助老爸。要感謝的人真的太多了,讓我們一起努力使福興社區亮起來。





















2009年4月3日 星期五

福心時尚生活館免費義診訊息





























































本里福心時尚生活館,為服務里民特於0401星期三晚間1930時舉辦中醫義診,包括整脊、正骨及綜合刮痧等服務。
該館負責人陳瑩聰先生表示,為服務鄉里特邀請著名中醫名家劉元雄、林秉澄、江武都三位老師駐診
據服務於信義國小張老師就診後表示,曾因車禍導致骨盆受傷,經江武都老師診治後身體感覺輕快許多………另據里民葉太太表示,曾因膝傷導致走路時膝蓋疼痛,經劉元雄老師整脊、推拿後感覺膝蓋疼痛情狀已減輕許多。
福心時尚生活館位於本里福新街130巷21號,負責人表示本月義診還有一次定在4月15日星期三晚間,有興趣里民可前往就診。

2009年3月28日 星期六

徵求社區美編人才

期程: 2009-03-28~2009-12-31
社區已申辦社區刊物--福興社區報
亟需美工編輯人才協助辦理社區報
為了社區有梗美好的未來
請社區居民踴躍支持聯絡電話04-22630767

台中市南區福興社區發展協會五屆理監事名錄

台中市南區福興社區發展協會五屆理監事名錄
理事長 劉祐誠
常務監事 賴榮修
理 事
曾春燕 李晉陞 朱汪養 許宗立 林武忠
陳素凡 蔡樹德 鄭佩娜 陳昌富 賴宗義
何洲明 廖水道 詹浩明 賴宗信

監 事
王淑娟 莊錦芽 鍾淑嬰 賴宗楠

就任時間98年02月04日

2009年3月22日 星期日

台中市南區福興社區發展協會 98年工作計畫表

台中市南區福興社區發展協會 98年工作計畫表
項次 工作項目 實施日期
1 社區聯誼-春節寫春聯送春聯文藝活動 0114
2 會員大會聯誼活動 0204
3 社區聯誼-元宵節提燈籠活動 0208
4 五屆二次監事聯席會議 0317
5 社區聯誼婦幼節捏陶活動 0404
6 社區聯誼母親節我愛母親活動 0510
7 社區聯誼活動端午節辦理敬老包粽子比賽 0528
8 社區成長學習活動知性講座防災教育宣導 06
9 媽媽教室活動--工筆畫初級班研習訓練 07-10月
10 社區刊物—季刊 08月
11 社區聯誼活動重陽敬老聯誼休閒活動。 0909
12 社區環境改造活動環保志工運用 跳蚤市場 9月
13 社區聯誼活動中秋聯歡晚會 1003
14 社區成長學習活動--創意書法研習訓練 09-12月
15 媽媽教室活動--工筆畫進階班研習訓練 10-12月
16 五屆二次監事聯席會議 11月
17 會員大會聯誼 12月

2009年3月16日 星期一

福興社區發展協會長壽俱樂部長青敬老會成立後記









































































































































本會長壽俱樂部長青敬老會於98年0314下午1800時假台中市南區四育國中大禮堂舉辦成立大會
蒙南區區公所秘書林小姐建設課蕭課長蒞臨指導並致賀詞,及市議員李中先生、市議員賴頤年先生、市議員邱素珍女士、市議員陳福文先生、市議員何敏豪先生、市議員鄭功進先生助理陳小姐、市議員林珮涵女士特助高先生,福德祠主委藍金彰先生、慈聖宮全體理監事及地區長者約襄勝舉。
在最美麗主持人林秀惠小姐和里長賴宗義先生共同介紹中,福興社區發展協會長壽俱樂部長青敬老會正式成立。
大會中尚有福興宮國樂團與肚皮舞老師劉老師精湛演出獲得與會人員一致贊揚。

2009年3月14日 星期六

福興社區發展協會第五屆第二次理監事會議

會議時間 2009-03-17下午1900
會議地點 福興里里民活動中心
參加人員 第五屆全體理監事
主持人 理事長劉祐誠先生
敬請理監事委員準時出席

福興社區發展協會長壽俱樂部成立大會

福興社區發展協會長壽俱樂部
於本年3月14日下午六時假南區四育國中大禮堂舉辦成立大會暨第一次聯誼餐會
本里里長賴宗義
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劉祐誠
常青敬老會創會長廖水道
副會長廖興生
副會長許宗立
暨全體理事 社區賢達耆老將共同列席指導慶賀

2009年3月12日 星期四

福興里福德祠





































































































四家外商逃 小心保單變孤兒? 摘自天下雜誌

四家外商逃 小心保單變孤兒? 摘自天下雜誌
更新日期:2009/03/10 15:57 陳一姍.張翔一 摘自天下雜誌
二月二十七日,英國保誠集團將壽險業務員所賣的資產負債,連同業務員,以新台幣一元,全數讓售給中國人壽。「(一塊錢),那是我的保額一百五十萬分之一啊!」本身是保誠保戶的宏泰人壽公關王淑卿心頭一凜。「虧我每個月還繳五千塊給它,結果,它就把我跟其他人一起賣掉了。」驚愕,不解,被背叛。從前,保險業將業務員落跑所留下的保單,叫做「孤兒保單」。那時,保險公司都會出來安撫客戶,公司將派新的服務員,客戶絕不受影響。現在卻連保險公司都落跑了。台灣正出現史上最大規模的新孤兒保單潮。去年十月,ING安泰出售,影響保戶約二百五十萬人。今年二月,英商保誠人壽影響保戶約九十萬人。已經進入實地查核階段的全球人壽,保戶數超過五十萬人。將出售四九%股權的南山人壽,保戶數超過四百萬。如果全球、南山也賣了,總計台灣有近千萬保戶受影響。「這些外商好像是來台灣賭博的,吸了這麼多台灣人的保費,賭輸了,就把我們台灣賣掉,」一位本土壽險公司協理直陳。台灣成為歐系保險公司的提款機,投射出台灣保險市場環境的惡劣。拼裝車式的監理邏輯,對於國際接軌政策搖擺,造就「法規套利」的空間,保險公司在台灣最好賣,而保戶成了被棄羔羊。根據麥肯錫顧問公司的統計,台灣是亞洲第五大保險市場。二○○二年到○七年間,保費平均成長率高達一八%,與中國相當,僅次於印度。民眾買保險的意識和意願都高,台灣保險市場看似富饒,但卻是亞洲最沒賺頭的市場。「台灣利差損是亞洲最嚴重的,」鑽研保險業的麥肯錫分公司董事倪以理指出。所謂利差損,是指保險公司用來計算保費的利率(即保單預定利率)與實際投資報酬率的差距。保單預定利率高,保費就便宜。如果投資報酬率低於預定利率,意謂保險公司賺不到付給保戶的錢,為了保障保戶,政府會要求保險公司增資。在保險業已經四十年的新光人壽總經理潘柏錚指,利差損的歷史共業,其實是二十年前,外商保險公司種下來的。那時,安泰等外商保險公司,為了搶市佔率,推出預定利率八%的保單,南山甚至出過一○%的保單,是壽險業惡性競爭的始祖。「該專業而不專業,台灣才會愈走愈瘋狂,」一位精算師出身,不願具名的金控保險代理人公司董事長說。壞就壞在,台灣利率從二○○○年開始,呈現懸崖式的下墜,與很多保單的預定利率差距愈拉愈大。「之前沒做好資產負債管理的公司,絲毫沒有任何機會補救,」一位美系保險公司投資長直陳。「為什麼利差損這麼嚴重,台灣還有人願意承接(外商保險公司)?」一位美商投資銀行台灣總經理從另一個面向解讀。「那是因為新加坡、香港、韓國,就連大陸都號稱實施國際會計準則(IFRS),台灣算是比較慢的,」安侯建業會計師鍾丹丹說。對保險業影響最大的IFRS四號,也就是台灣所稱四十號公報,為歐盟今年底將訂出的更嚴格標準。台灣四十號公報,原先預計兩年後上路,現在傳出金管會考慮延後。法令落差,讓本土保險公司敢賭,把歐盟保險公司的保單吃下來,趁機擴張市佔率,甚至換取注資。但,買下明知有利差損的公司,來得到資金挹注,到底對台灣好,還是不好? 以中壽為例,併購伴隨溢價二十一億增資,紓解中壽需增資三十五億的壓力。一位金控總經理說,中壽去年底每股淨值跌破五元。依據證交法,每股淨值跌破五元,如果沒有改善,將被打入全額交割股。中壽大股東辜家的股票,高比例抵押在銀行,一打入全額交割股,問題很大,所以有時間壓力。金融圈近來謠言頻傳,中信金可能參與中壽增資。中壽官方回應,沒有聽說此事。政大風管系系主任王儷玲認為,目前兩個購併案,中壽與富邦本身還不錯。但金管會要注意,未來是不是有不好的公司,為了增資,去買外商。拼裝車式的保險監理,保險公司長期得增資,增加了吞毒藥丸的誘因。前保發中心董事長,現任宏泰人壽董事長周國端指出,台灣監理保險公司的RBC是美系,但幾個新會計公報又是歐系,兩個邏輯不同的系統相撞,造成二○○六年起,台灣壽險業淨值劇烈波動。一下年增二千三百億,去年又蒸發四千億,業界全年增資超過一千五百億。去年底,遠雄、國寶、興農、國華、幸福人壽淨值為負。如今,媒體鬧鬨鬨地報導外商撤出的新聞,令許多保戶錯愕。不過,王儷玲認為,台灣保險惡性競爭,透過整併減少家數,對產業來說是好事,台灣也應從這次的事件中得到教訓。但保險一買,買終身,保險公司跑了,近千萬保戶成了孤兒,這種落寞的社會成本,卻難以估計。

98兒童創意黏土捏塑活動





















期程:九十八年4月4日星期六 AM8:00~1300。
地點:福興里里民活動中心(台中市福南街89號)
參加對象人數:本里全體里民,約120人次。
內容:
(一)現場教授黏土捏塑技巧。
(二)現場贈送造型氣球,寶刀、小花、貴賓狗、猴、花冠等。
(三)現場千手捏塑活動。

報名處:
(一)南區福興發展社區協會 電話04-22630767 里辦公處04-22613691
(二)南區福興社區發展協會 網址:http://wwwmawen.blogspot.com/
(三)台灣社區通福興社區網址:http://www.hometown.org.tw/community/index.php?CommID=1208


※召募社區人才,竭誠歡迎一起加入社區志工的行列。

台中市南區福興社區發展協會章程修正後全部條文

八十一年十月十九日第一屆第一次會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九十八年二月四日第五屆第一次會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修訂。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會名稱為台中市南區福興社區發展協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二條 本會為依法設立、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以促進社區發展,增進居民福利,建設安和融洽、團結互助之現代化社會為宗旨。
第三條 本會以台中市南區公所劃定福興社區區域為組織區域。
第四條 本會會址設於本社區區域內。
第五條 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根據社區實際狀況,建立下列社區資料:
1.歷史、地理、環境、人文資料。
2.人口資料及社區資源資料。
3.社區各項問題之個案資料。
4.其他與社區發展有關資料。
二、針對社區特性、居民需要,配合政府社區發展指定工作項目,政府年度推薦項目、社區自創項目,訂定社區發展年度計畫。並編訂年度經費預算,積極推動執行。(依照社區發展
工作綱要具體列出)
三、設立社區活動中心,作為社區活動場所。
四、辦理社區內各項福利服務活動。
五、與轄區有關之機關、機構、學校、團體及村里辦公處加強協調、聯繫、以爭取其支援社區發展工作並維護成果
六、其他符合本會宗旨之事項。
第二章 會 員
第六條 本會會員分下列三種:
一、個人會員:凡設籍本社區居民年滿二十歲贊同本會宗旨,得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後,為個人會員。
二、團體會員:凡本社區內各機關、機構、學校、及團體,贊同本會宗旨者,得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後,為團體會員。團體會員按繳納常年會比例推出代表一至五人,以行使權利。
三、贊助會員:凡本社區外之個人或機關、機構、學校、及團體,贊同本會宗旨,並對本會有所贊助者,得經理事會通過為贊助會員。前項會員名冊應報主管機關備查。
第七條 會員(會員代表)有違反法令、章程或不遵守會員大會決議時,得經理事會決議,予以警告或停權處分,其危害團體情節重大者,得經會員大會決議予以除名。
第八條 會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為出會:
一、喪失會員資格者(含死亡)。
二、經會員大會決議除名者。
第九條 會員得以書面敘明理由向本會聲明退會,但應於一個月前預告。(會員出會,退會時已繳之各項會費不得要求退還。)
第十條 會員(會員代表)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與罷免權。每一會員(會員代表)為一權、但「贊助會員」無上述各權。
第十一條 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決議及繳納會費之義務。
第 三 章 組織及職員
第十二條 本會以會員(會員代表)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會員大會閉會期間由理事會代行職權:
監事會為監察機構。會員(會員代表)數超過三百人以上時,得分區比例選出會員代表,再召開會員代表大會,行使會員大會職權,會員代表選舉辦法由理事會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行之。
第十三條 會員大會職權如下:
ㄧ、訂定與變更章程。
二、選舉或罷免理事、監事。
三、議決入會費、常年會費、事業費及會員捐款之數額及方式。
四、議決年度工作計畫、報告及預算、決算。
五、議決會員(會員代表)之除名處分。
六、議決財產之處分。
七、議決團體之解散。
八、議決與會員權利義務有關之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四條 本會置理事十五人、監事五人,由會員(會員代表)選舉之,分別成立理事會、監事會。選舉前項理事、監事時,得同時選出候補理事五人、候補監事一人。遇理事、監事出缺時,分別依序遞補之。
本屆理事會得提出下屆理事、監事候選人參考名單。
第十五條 理事會職權如下:
ㄧ、召開會員大會及執行其決議事項。
二、審定會員(會員代表)之資格。
三、選舉或罷免理事長。
四、議決理事理事長之辭職。
五、聘免工作人員。
六、擬定年度工作計畫、報告及預算、決算。
七、擬定各種內部作業組織之組織簡則。
八、議決辦理各項社區福利服務活動辦法及收費標準。
九、其他應執行事項。
第十六條 理事會置理事長一人,由理事互選之。理事長對內綜理督導會務,對外代表本會,並擔任會員大會、理事會主席。理事長因事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指定理事一人代理之,不能指定時,由理事互推一人代理之。理事長出缺時,應於一個月內補選之。
第十七條 監事會職權如下:
ㄧ、監察理事會工作之執行。
二、審核年度工作計畫暨預、決算。
三、選舉或罷免常務監事。
四、議決監事或常務監事之辭職。
五、其他應監察事項。
第十八條 監察會置常務監事一人,由監事互選之,監察日常會務,並擔任監事會主席。常務監事因事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指定監事一人代理之,不能指定時,由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常務監事出缺時,應於一個月內補選之。
第十九條 理事、監事均圍無給職,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理事長之連任,以一次為限。理事、事之任期自召開本屆第一次理事會之日起計算。
第二十條 理事、監事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即解任:
ㄧ、喪失會員(會員代表)資格者。
二、因故辭職經理事會或監事會決議通過者。
三、被罷免或撤免者。
四、受停權處分期間逾任期二分之一者。
第二十一條 本會置總幹事一人,承理事長之命處理本會事務,並得置社會工作員及其他工作人員若干人,由理事長提名經理事會通過後聘免之,並報主管機關備查,但總幹事之解聘應先報主管機關核備。前項工作人員不得由選任之職員擔任。
第 四 章 會 議
第二十二條 會員大會每年召開一次,由理事長召集,召集時除緊急事故之臨時會議外應於十五日前以書面通知之。定期會議每年召開一次:臨時會議於理事會認為必要,或經會員(會員代表)五分之一以上之請求,或監事會函請召集時召開之。
第二十三條 會員(會員代表)不能親自出席會員大會時,得以書面委託其他會員(會員代表)代理,每一會員(會員代表)以代理一人為限。
第二十四條 會員大會決議,以會員(會員代表)過半數之出席,出席人數較多數之同意行之。但下列事項之決議以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
一、章程之訂定與變更。
二、會員(會員代表)之除名。
三、理事、監事之罷免。
四、財產之處分。
五、團體之解散。
六、其他與會員權利義務有關之重大事項。
第二十五條 理事會每六個月召開一次,監事會每六個月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聯席會議或臨時會議。前項會議召集人時除臨時會議外,應於七日前以書面通知,會議之決議,各以理事、監事過半數之出席,出席人數較多數之同意行之。
第二十六條 理事、監事應出席理事、監事會議,理事會、監事會不得委託出席:理事、監事連續二次無故缺席理事會、監事會者視同辭職。
第 五 章 經費及會計
第二十七條 本會經費來源如下:
一、入會費:
1.個人會員新台幣1000元。
2.團體會員新台幣3000元整。
二、常年會費:
1.個人會員新台幣600元。
2.團體會員按社區代表人數,每一代表新台幣1000元。
三、社區生產收益。
四、政府機關之補助。
五、捐助收入。
六、社區辦理福利服務活動之收入。
七、基金及其孳息。
八、其他收入。
第二十八條 本會會計年度以配合政府會計年度為準。
第二十九條 本會年度預算書,應提經會大會通過,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大會未能如期召開者,先報主管機關)。
第三十條 本會於解散後,剩餘財產歸屬所在地之主管機關或主管機關指定機關團體所有。
第 六 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未規定事項,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經會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施行,變更時亦同。
第三十三條 訂定及變更本章程之會員(會員代表)大會年月日,屆次如下:
八十一年十月十九日第一屆第一次會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九十八年二月四日第五屆會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修訂對照表如下